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9月24日(八月初七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劉殿元與李崔氏因請求交還房屋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吳連喜與吳德財因確認立嗣無效及歸宗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伯洛金未哈伊洛阿力葛山得羅維赤與闊西青葛立果立也維赤因請求損害賠償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京師吳硯田與俞心臣因請求交房涉訟抗告案。

  9月28日(八月十一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陳圓松與潘圓秀等因確認住持權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姚士銘與張祥等因確認合夥關係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計天根與計勝龍因確認立嗣無效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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