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5月18日(四月廿六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楊玉氏與楊孟氏因請求分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所為更審判決各自提起上訴案。
  △ 楊玉氏與楊孟氏因請求返還房屋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所為第二次更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松輝與李心靈因請求履行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楊氏與孫海仔因代理提起離婚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任鳳閣與雷常等因請求給付地畝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高斌卿與陳世堯因請求給付借款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史維等與夏囗時等因廟產管理權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胡古芬等與胡方氏因繼承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許嶲與興隆信號因買麺涉訟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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