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五 |
△ 孫煥榜與鄭崔氏因地畝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尹福升與尹福增因家產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朱昌業等與朱愉敬因債務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曲宗甲與曲張氏等因繼承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史劉氏與王泰元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賈東周與華尚德因買房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呂藻章與馬華三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孫氏與郭恭氏等因婚姻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孫啟桐與孫陳氏等因繼承涉訟不服安徽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直隸劉少洲與劉劉氏因婚姻涉訟聲請伸長補正期限案。
△ 湖北劉餘三與劉沈氏因養贍費涉訟聲請救助案。
△ 浙江徐慧臣與李定榮因貨款涉訟聲請救助案。
4月21日(三月廿九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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