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五 |
△ 陳金氏與吳緒伯因財禮及賠償損失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蘇秀峯與楊予武因鋪底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余澤葵與豐昌行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范成章等與李秀春等因東股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葉振三與葉小成等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倪董氏等與倪夢麒因執行異議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紀李氏與紀元厚因婚姻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3月6日(二月十二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趙子傑與陶錦臣等因繭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趙子傑與陶錦臣等因繭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上訴聲請案。
△ 劉保民等與許家振等因婚姻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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