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五 |
△ 高亮卿與蔡尚賓因遷柩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獻廷等與黃禮根因登譜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2月27日(二月初五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作與張敬明等因贖產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牟世全與郭光文等因土地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高殿選與餘慶昌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賈匯川與東興泉等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宋李氏與宋常明因離婚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八盤嶺公會與千山無量觀因山荒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3月3日(二月初九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韓樹田與信昌恒號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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