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五 |
1月30日(正月初七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夏福華等與熊鄭氏等因夫婦同居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奕德等與楊王氏等因承繼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鄒立敏與呂啟敏因財產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土根等與周李氏等因入譜涉訟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孫渭臣與劉心田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煦森與魏藎庭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江西夏福華與夏荷花因夫妻同居涉訟聲請救助案。
△ 江蘇錢克恭與錢壽昌因繼產執行抗告案。
2月3日(正月十一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翟七宣等與翟七喜等因繼承及遺產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煥亭與范子雲因稅款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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