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9月19日(八月廿一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禮修等與王盛氏因承繼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趙氏與劉恒寬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田子芳等與梁國恩因婚姻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乾和瑞泰記與劉景鈞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應瑞芹等與應卸三等因登譜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張氏等與王立如等因繼承及管理遺產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福隆合東與衡裕銀號東因保證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施劍潭等與陳雨珊等因賣業涉訟不服四川第三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伊萬伊萬金與札伊次夫因恤金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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