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8月1日(七月初一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王氏與張雲閣因同居及交付子女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壽山與王輯五因債務涉訟不服陝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趙鵬壽等與句容勸學所等因田產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梁瑞五與胡迺昌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山東陳資生與姜斗垣因夥帳涉訟聲請案。
△ 江西劉承恩與劉泰然等因屋料涉訟聲請案。
8月5日(七月初五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蓮齋與張瀚因貨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黃氏等與金劉氏因財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祁廣義與張樹清因債務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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