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二 |
11月17日(九月廿九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紹榮與張紹信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祥與叢向陽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初青等與李崑甫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錦林與郭廷蓉因身分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浙江岑子英與魯金髮因債務涉訟抗告案。
△ 四川蔚長厚號東與陳養天等因債務涉訟抗告案。
11月21日(十月初三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劉啟賢與劉何氏因承繼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程玉林與程文會等因墳樹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胡家駒等與胡銀章因墳山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高氏與高陳氏因田產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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