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二 |
10月27日(九月初八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鄭杰等與杜葉英等因縣議會選舉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新泰和號東與蔚豐銀行因債務涉訟不服甘肅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錢怡範與王嘉謨等因賣田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粟俊臣與粟聲鵬等因祀田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玉潤與李雨舟因買地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王氏與張鵬齡因解約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文邦保等與文成波等因繼承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東省特別區域囗爾濱俄亞道勝銀行與針鎖托達因扣押貨物再抗告案。
△ 奉天劉信功與劉常氏因同居涉訟抗告案。
△ 京師王懷仁與張氏因租房涉訟再抗告案。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