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二 |
△ 浙江唐徐氏與陸玉書因房屋涉訟聲請救助案。
△ 山東張胡氏與張李氏等因家產涉訟再抗告案。
△ 浙江王紹庭等與陳高英因宕石涉訟聲請救助案。
9月22日(八月初二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姚同春與潘金照等因田地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單石頭與王登科因婚姻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鄭文瑢等與鄭文珊即鄭玉恒因家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潔修與趙壽臣因保債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京師楊華廷與籍亮儕因工程聲請救助案。
△ 浙江賴大忠與翁小文因承繼涉訟再抗告案。
△ 山東杜毓秀與王吉三因典價涉訟抗告案。
△ 山東王吉三與杜毓秀因典價涉訟再抗告案。
9月26日(八月初六日),星期二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康氏與王朝彥因離婚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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