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程翁氏等與魯戊丙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于清與張金山因租地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何靜若與董柳莊等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魏俊蘭與陳玠吾因債務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周董氏與餘德堂主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河南李先庚與李萬氏因承繼涉訟抗告案。
  △ 山東史溫卿與史駿業因契約涉訟聲請案。

  11月7日(十月初八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傅光裕與傅文芳等因承繼涉訟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郝庚子與郝六保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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