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9月2日(七月廿七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馬成奎等對於甘肅高等審判廳就馬成奎等私擅監禁及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馬保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馬保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張三元等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張三元等損壞屍體及詐財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廖小金榜對於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就廖小金榜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甘肅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魏柳氏重婚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盧柱桃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盧柱桃和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湖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張詩敏濫用職權監禁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直隸蔚縣就郭海子引誘良家婦女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9月5日(八月初一日),星期四,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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