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張吉祥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分廳就張吉祥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徐安國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徐安國殺人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唐鑑對於山西第二高等審判分廳就唐鑑侮辱及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韋居巖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韋居巖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孫老五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孫老五強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直隸蔚縣就梁財等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9月9日(八月初五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步瀛犯妨害公務罪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福建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黃三三犯竊盜罪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丁阿五犯竊盜罪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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