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七 |
6月11日(四月廿二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嚴保和等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嚴保和等營利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周兒等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田周兒等傷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瞿阿根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瞿阿根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占名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王占名等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雲南昭通縣就蔣文樹等詐欺取財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14日(四月廿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張榮觀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張榮觀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鄭見生對於浙江第一高等審判分廳就鄭見生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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