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文集

  三月六日(星期四)判决案件:
  民一庭计二件。
  △ 李海虹与朱金氏等因保险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孔章与姚德顺号因股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一庭计十一件。
  △ 韩振文等犯杀人罪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焕文犯诈欺取财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何超兴犯侵入有人第宅窃盗等罪俱发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立让犯意图贩卖收藏鸦片烟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恩和等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罪不服直隶天津地方审判厅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振铎犯杀人俱发罪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尹序茂犯结伙三人以上侵入有人第宅强盗伤人罪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文德犯伤害人致死罪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仝小丑犯掳人勒赎俱发罪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黄子傅犯掳人勒赎罪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奉天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谷氏等犯杀人等罪俱发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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