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 直隶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王氏犯杀人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昌和等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罪不服湖北夏口地方审判厅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长元等犯略诱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月八日(星期五)判决案件:
民二庭计五件。
△ 王儒升与王儒学因田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魏荣亮与魏荣万因家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庄氏与文梁等因地亩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廉秉正与修凤岐因保证债务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云起与刘云阁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二庭计七件。
△ 顾锦才犯伪造私文书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湖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胡光申犯掳人勒赎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氏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罪不服京师地方审判厅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徐秉权犯营利略诱罪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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