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 直隶陈王氏与刘洛寿等因典产涉讼再抗告案。
△ 直隶郑守先等与孙东园因执行异议涉讼抗告案。
二月一日(星期五)裁决案件:
民二庭计四件。
△ 直隶程立才与崔和轩等因债务涉讼声请案。
△ 直隶路雨庄与田聘臣因旗地涉讼声请案。
△ 江苏黄仲遐与马长有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 湖北王义兴东与均泰钱庄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刑二庭计一件。
△ 阎惠因告诉孙信等犯伪造私文书罪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所为裁决提起抗告案。
二月二日(星期六)裁决案件:
民四庭计一件。
△ 直隶孙家本等与孙得仁等因家产涉讼声请救助案。
以上本星期内判决及裁决案件民刑共计一百零九件。
【院印】
中华民国十三年二月二日
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潘昌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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