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12月7日(十月廿二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長福與翟長春等為傷害人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連仲與王海文等因確認立嗣不成立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光平與林景魁等因請求撤銷婚約涉訟不服湖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姜義先與姜孝先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林燦安與程玉銘因請求履行票款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呂氏與王文明因確認婚姻成立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福建林燦安與程玉銘因票款涉訟聲請救助案。
12月10日(十月廿五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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