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10月5日(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趙李氏與趙樹森因請求離婚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厲世昭與厲世綱因確認立嗣成立及分析遺產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希芳與鄭持旺因請求回贖地畝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奉天趙李氏與趙樹森因請求返還粧奩涉訟抗告案。
  △ 山西王元彪與賈守真因請求返還欠款涉訟抗告案。

  10月8日(八月廿一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田文銘等與周錫祁等因請求履行債務涉訟不服本院駁斥上訴後聲請回復原狀案。
  △ 張瀛舫與劉鳳嬌因請求解除契約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艾慶恩與松江林業公司因請求解除契約及追還欠款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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