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6月29日(五月初九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氏與孫維謙因請求離婚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趙萬卿與趙鐘氏因回贖地畝及返還房屋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日新與吳瑞珍因土地所有權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湯聘三等與天生成號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姜好德等與姜士林因請求返還祀款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僧廣成等與游惠遠因請求返還寺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程蘊齋與韓雲卿因請求解約追租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孫鳳儔等與孫益齋等因祠田共有權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鄭文月等與鄭茂祥等因確認祖墳及山地所有權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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