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京師憲德與善唐氏因請求返還家產涉訟抗告案。
6月15日(閏四月廿五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宋良臣等與宋心鑑因家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武維章等與武李氏等因確認買賣契約無效涉訟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譚成禮與元豐當因行使抵押權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林自成與崔善堂因房屋所有權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德義隆與公濟棧因請求償還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元德與蔣席耀因請求給付工價及賠償損害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秩與蕭勵三因回贖典產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向李氏等與向幹卿等因贖田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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