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潘宗藩與潘宗濬因確認身分及立嗣成立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景陽與王曉亭等因請求給付股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魏思旺與魏周氏等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董玉囗等與楊功魁因請求脫離家族關係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尤警兒與尤恩因確認買地契約無效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徐巨川與楊潤齋因請求分擔合夥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6月11日(閏四月廿一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宋雲浦與宋運來因請求償還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依列牙依夫良德與師列馬依夫良德因請求給付租金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玉書與劉興武因請求償還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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