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馮李氏與馮國珍因請求同居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鮑錫九與李子珍因執行異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恒珍與松昌因地畝所有權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文熊氏與文林章因請求廢繼及給付扶養費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姜效維等與馮振廉等因請求分社涉訟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馮國才與司彥勳因地畝抵押權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6月4日(閏四月十四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張槐三與劉延齡因請求清算公款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文元與王乾元因請求返還地畝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白永言與白學韶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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