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楊元順等與楊月盛因財產涉訟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元順等與楊月盛因財產涉訟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裕昌永東與郎振福因買賣林木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蕭金奎等與毛煥章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藎仁與張潤亭因買賣房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齊體仁與王子厚因房價及借項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瑞峯與秦昌炎因租房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九香等與張九堂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漢與張慶山等因婚姻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萬年與孫貴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萬寶等與孫貴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項棪與嚴保和因田畝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方興與陳禮臣等因修譜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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