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11月25日(十月廿九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竇呈祥與劉王氏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漆佐臣與傅光揚因債務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曹堯階等與王耀金等因湖業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胡樹銘等與胡李氏因登譜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譚丁氏與譚大國等因返還約據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式謀等與張晉侯因買田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思臣與楊瑞山等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東升等與德慶長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丁天祿與丁天命因承繼涉訟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顧稽氏與顧鮑氏因家產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子珊與沈吉輝因合夥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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