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四

  △ 葉志譜等與柯亭鏡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胡曰湘與胡傳生因承繼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金聲與筱玉青因離異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何長鎖與何劉氏因承繼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炳南與王如林等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程定章與顧仲禮因款項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祝鑑光與朱萬壽因選舉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憲章與戴仙根因會款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道正與李虎觀因夥賬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龔鎮華與許同森等因當約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鄧楨與陳芝山等因保證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吳寶臣與童志鶴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譚祥泰與南洋煙公司因保證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