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三 |
△ 東省特別區域司闊洛賀德與傅正卿因賠償涉訟聲請救助案。
12月7日(十月三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孟憲文與郭金鎔因贖地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鄭雛九與龍口招商局等因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龔慎生與龔錦山等因款項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金佑與金鎮源等因承繼涉訟不服甘肅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郝會友與馮楣卿因貨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白雲麟與白保春因爭繼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高氏與魏崑等因地畝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閔陳氏與閔張氏因行親權人財產管理權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唐任氏與李煥章因房價及賠償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12月11日(十一月初四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關興隆與關楊氏因扶養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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