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二 |
△ 四川栗俊臣與栗敬修等因祀產涉訟抗告案。
△ 吉林松秀濤與孫會三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 浙江楊得法與楊榮耀因殯棺涉訟再抗告案。
10月6日(八月十六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溥元與覺喜等因廟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丁香林與丁姚氏因分產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林鑑墚與林子和因牌號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莊夏氏與莊金榮因同居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吉林常學孟與于鵬海因保證涉訟抗告案。
△ 河南彭國榮與彭連升因承繼及繼產涉訟抗告案。
△ 奉天白恩祿與尚景福因地畝涉訟再抗告案。
10月13日(八月廿三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趙啟秀等與王廷璸因灘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余步仁與郎拱富等因房屋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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