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二 |
△ 周王氏等與劉成均因承繼及管理遺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閻儘臣與大有玉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8月11日(六月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吳奎章與吳世恩等因承繼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壽林等與周登法等因宗派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鮑成德與王雨香等因款項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何炳衡等與趙傳讓等因田地涉訟不服安徽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潘大鸞與潘長宏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山東苗玉昌與李澄清等因地畝涉訟抗告案。
△ 江蘇葛槐卿與蔡鐘杰因地畝涉訟再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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