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楊滎昌與楊齊氏等因承繼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陳乃貞與李筱亭因退股及欠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萬德與王萬盛因合夥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殿臣與趙國生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汪文燦等與陳錫嘏等因債務聲請再審抗告案。
△ 京師鄒育材與胡祖炎因債務涉訟再抗告案。
4月3日(三月初七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朱大鏞與馬曉初因賠償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黃永鎮與黃永長因家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張春圃與王成禮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