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3月27日(二月廿九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許孟氏與許振凱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福堂與王芸堂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陳竹泉與李筱亭因賬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趙彭氏與金受之因鋪底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袁繼祥等與袁國多等因塋樹共有權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吳企康與吳李氏因股款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左綏賓與左用賓等因財產涉訟抗告案。
△ 四川桂心鏡與桂心良因承繼涉訟抗告案。
3月30日(三月初三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