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 周春和等與程步雲因會款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淩月季與張伯勤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武俊英與郭秀因地畝涉訟不服察哈爾都統署審查處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黃子餘與盧文藻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朱履泉與朱履綏因鋪款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6月6日(五月初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傅太等與黃興盛等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朱袁氏與朱理光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大理院民事判決十年上字第七二八號:郭培基與田中善三郎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該案上告人:郭培基;被上告人:田中善三郎。大理院判決為:「本案上告駁回。上告審訟費用由上告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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