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顏如璧等與羅迪人等因墳山涉訟不服湖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舒五堆與舒五本因承繼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黃維德等與韓殿陞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呂永祺與劉德卿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閻世富與閻世文因地畝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1月27日(庚申年臘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關恒久與關劉氏因婚姻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雲五與衛管氏因地基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陳承祚與陳文宏因店款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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