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劉寶廷等犯殺人未遂罪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王文德犯販賣及吸食鴉片煙俱發罪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陸阿根犯賭博罪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賀家能犯竊盜罪不服陝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李文考犯竊盜俱發罪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裘世楨犯和姦和誘俱發罪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吉林長嶺縣就徐萬良等犯藏匿罪人罪初審判決提起非常上告案。
11月7日(十月初四日),星期四,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曾氏犯誣告和誘俱發罪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裴樹生犯竊盜罪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朱全高等犯毀棄損壞罪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向定都犯詐欺取財及略誘並偽造私文書俱發罪不服陝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徐友蘭犯殺人罪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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