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8月12日(七月初六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熱河鮑存等豫備內亂之所為提起公訴一案。
△ 上告人趙惠遠對於貴州高等審判廳就趙惠遠浮收稅契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潘陳氏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潘陳氏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段洛輝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段洛輝妨害安全及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孫從先等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孫從先等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德隆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王德隆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8月15日(七月初九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熱河鮑存等預備內亂之所為提起公訴一案。
△ 上告人趙惠遠對於貴州高等審判廳就趙惠遠浮收稅契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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