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 上告人孫恢才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孫恢才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萬立起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萬立起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山西高平縣就李迷虫和誘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17日(五月初九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劉桂庭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劉桂庭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張述驤等對於貴州高等審判廳就張述驤等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吳振江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吳振江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少衡等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楊少衡等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浙江第二高等檢察分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傅善銃妨害公務輕微傷害及盜取按律逮捕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張升文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張升文故買贓物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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