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八

  △ 上告人楊獻貴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楊獻貴濫用職權及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劉五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劉五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牛玉卿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牛玉卿詐財及吸食鴉片煙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沈阿唐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沈阿唐強取按律逮捕人及傷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分廳就黃盧氏和姦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5月23日(四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馬希賢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馬希賢竊盜及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薛九卿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薛九卿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宋汝勤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宋汝勤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業林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田業林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