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六

  △ 上告人劉貴興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劉貴興竊盜及偽造私文書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江西湖口縣就見義公司玩忽業務致人溺死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四川重慶地方審判廳就侯德普私擅逮捕及輕微傷害人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3月2日(正月廿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李柳章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李柳章偽造通用貨幣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才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李才等私擅監禁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兆來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李兆來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玉田等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王玉田等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劉貴興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劉貴興竊盜及偽造私文書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唐子林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唐子林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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