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 莫司克连阔与马利尼赤因账单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元魁与李毛妮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崧祐与张九玉等因地租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大宽与张吴氏因家产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志铭与张施氏等因身分涉讼不服直隶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更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仁禄与于海因地亩涉讼再审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仁禄与于海因地亩涉讼声请回復原状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判决提起上诉案。
一月三十一日(星期四)判决案件:
民一庭计五件。
△ 龚成康与龚鲁臣因身分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胡锁娘与陈章全因婚姻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聘之等与左清源因矿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朱奎章与永衡官银号因地亩及租粮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逢源与李鄂氏因离婚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一庭计十六件。
△ 陈凤彦犯强盗罪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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