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奚世枏與張葆培因省議會選舉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所為之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奚世枏與閔瓛因省議會選舉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所為之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史溫卿等與史駿業等因合夥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趙囗齋與羅遒增因買賣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黨明輔與牛俊義因債務涉訟不服甘肅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6月12日(五月十七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僧德昌與僧立俊因住持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僧靜泉對於僧德昌與僧立俊因住持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所為駁回附帶控訴之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胡丙炎與胡慶餘因墳位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陳星衡等與梁蕭氏因債務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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