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湖北鄢文奎與楊王氏因債務涉訟聲請案。
△ 四川達平與吳汝霖等因押租涉訟抗告案。
4月10日(三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范朱氏與李祐園因股款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恩戴氏等與牛福榮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阮開雲就阮開漲等強取案對於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所為之私訴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4月13日(三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余大華與顧正興因婚約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錢念吉與胡先慎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東郊與慶祥氏因債務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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