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 楊金城與源信長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徐世巖與任蒼芩因合夥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黃永順與呂成宗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潘泰然等與孔教會因洲地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湖北明鳳堦與田澤生因頂店涉訟聲請案。
△ 湖北劉啟發等與劉隆記因基地涉訟再抗告案。
12月12日(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陳鳳仙與楊瑞馨因離婚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馬湧泉與上野藤三因貨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烏爾根保與呂毓芝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雷瑨與吳心箴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