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4月21日(三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林楩梗與林陳氏因承繼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長春與劉振德因房基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祝三與李德春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劉惠恩與肇海峯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吳慶祿等與玉顯仁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繆襄臣與繆侃因產業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4月25日(三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周紹琪與周鳳元因承繼涉訟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銘與任鳳林因房價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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