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 上告人林依貨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林依貨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史清和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史清和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袁美善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袁美善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劉正田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劉正田等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鐘雲標等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鐘雲標等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陝西乾縣就楊敬習等共同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甘肅隆德縣就馬旦旦子等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7月29日(六月廿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范惠卿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范惠卿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于德海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于德海妨害公務及傷害俱發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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