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八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安徽靈璧縣就王紹順強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7月11日(六月初四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徐義發等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徐義發等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梁晉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梁晉誣告及詐財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朱文藻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朱文藻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盧明佑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盧明佑輕微傷害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鄒長海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鄒長海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馬菁山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馬菁山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朱福壽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朱福壽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賈雙盛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賈雙盛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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