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八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山西五台縣就呂緒昌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5月16日(四月初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劉國華等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劉國華等誣告私擅逮捕及詐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米萬倉等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米萬倉等傷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張鴻猷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張鴻猷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劉萬隆對於黑龍江高等審判廳就劉萬隆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汪孔志等對於湖北第二高等審判分廳就汪孔志等幫助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巧福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楊巧福販賣鴉片煙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啟貴對於貴州高等審判廳就楊啟貴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鄭阿方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鄭阿方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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