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七 |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張小樓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張小樓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吉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杜百辰收受藏匿被和誘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維馨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李維馨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郭映嵩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郭映嵩行使偽造文書及重婚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樂鏡宇輕微傷害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4月9日(閏二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許小申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許小申和姦殺人俱發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劉殿俊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劉殿俊殺人強盜俱發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揚德俊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揚德俊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