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六

  △ 上告人蔣欽增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蔣欽增偽造私文書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聲桓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李聲桓傷害致人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沈桂生等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沈桂生等傷害致人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方志林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方志林傷害致人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3月27日(二月廿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沈桂生等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沈桂生等傷害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馬烈等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馬烈等行求賄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盧岳壽對於廣西高等審判廳就盧岳壽殺人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田昌貴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田昌貴等故買贓物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3月30日(二月廿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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