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五 |
△ 上告人安徽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陳林縱犯脫逃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畢道明對於安徽高等審判廳就畢道明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湖南桃源縣就王覃氏營利和誘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8月12日(七月初二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齊錫朋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齊錫朋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志等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李志等恐喝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董啟濱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董啟濱傷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永清等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楊永清等吸食鴉片及開設煙館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梁蒲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梁蒲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8月16日(七月初六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半,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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